转发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转发通知 - 正文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14:45:5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06号)》(附件1)的要求,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学科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附件2)积极组织申报。

一、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表);(3)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申报表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的申报材料的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tanghl@zafu.edu.cn(注明参评2023年优秀实践成果+单位名称)。报送成果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24名,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公示3日无异议后推荐排名前24位的优秀实践成果,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5日



上一条:转发文科处: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常用链接 / CHANGYONG LIANJIE +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 国家农业农村部        + 国家林草局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实验大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0568(内线:9290568) 传真:0571-63740568 邮箱:wf@zafu.edu.cn
COPYRIGHT © 2024 威尼斯432888cam(外国语学院) WF.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文法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