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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3-11-25 12:20:28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1.“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毕业两年内的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先落户、后就业”。35周岁以下专科、45周岁以下本科和50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落户杭州市区。

咨询解答:杭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0571-87280478

2.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对到杭州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10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相同额度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咨询解答:0571-96345

3.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

对在杭州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解答:杭州市住保服务中心0571-87790623

4.大学生青荷礼包

为到杭州就业创业的全球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发放公交地铁定向定额券200元、文化旅游年卡、西湖景区免费权益等,一年内有效。

咨询解答:0571-96225

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杭州市生源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请3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916066

7.就业见习政策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杭州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见习生活补助,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解答:0571-87916063

8.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9.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领域就业创业补贴

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不超过3年。创业补贴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补贴期限自享受补贴的首月起不超过3年。

咨询解答:0571-87259380

10.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11.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资助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杭州主城区及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5万、8万、10万、15万和20万元无偿资助;优秀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的无偿资助。

咨询解答: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1-85160382

1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5年内和2015年1月1日后在杭初次创业的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咨询解答:0571-87232146

13.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在杭州市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14.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等,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社保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1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每年2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咨询解答:0571-87258549

16.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杭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咨询解答: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指导处0571-85253556

17.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在杭缴纳社会保险,入驻创业陪跑空间满6个月的,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咨询解答:0571-87030031

18.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落地资助

入围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400强以上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5万-100万元无偿资助。

咨询解答: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1-85160382

19.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在杭落地项目落地资助

“创青春”“互联网+”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金、银、铜奖(或前三等相当奖项)项目在杭落地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50万、30万、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咨询解答: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1-85160382

20.博士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政策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规定享受一定的购房补贴。

咨询解答:杭州市住保服务中心0571-87790623

21.博士初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咨询解答: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0571-86906771

2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确认高级职称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直接确认相应的高级职称。

咨询解答: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0571-86906771

23.博士后生活补贴

在站期间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一般资助2年,国(境)外博十后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

摘自公众号:汇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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