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为保障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能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学位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15 级博士研究生、2016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具体安排
学院组织安排整体学位检查工作,以学科为单位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位英语、学位论文撰写等情况进行检查。导师为外学科或外单位的研究生由所属学科负责检查。
1.科研成果情况检查。学院、学科对 2015 级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情况(附件 1)、2016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情况(附件 2)进行检查。科研成果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 (发表论文佐证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内容页)交相关学院审核,同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校园门户进入)。
2.学位英语情况检查。学院、学科对 2016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英语情况(附件 2)进行检查。学位英语成绩(Pets-5、CET-6、校学位英语)需提供相关佐证,交相关学院审核。
3.学位论文撰写情况检查。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检查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应为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拟于 2019 年上半年正常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工作进展(或计划)。检查小组对本学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提出相关指导建议。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应于 12 月 20 日之前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学科拟定。学院将检查结果汇总(博士附件 1、硕士附件 2)后,于 12 月 20 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他
1.学位论文计划盲审时间: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
2.对于未能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学院和学科应督促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尽快完成相应工作。
3.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于 2018 年 12 月15 日前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博士附件 3、硕士附件 4)和相关佐证,逾期不再受理。
4.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3560)
研究生院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