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2019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对象
2017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学生材料报送。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同时提供各项目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请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学院汇总材料报送。各学院组织项目结题评审后,汇总整理各项目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及《2017年度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请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中期检查要求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18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附件4)
(二)中期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也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中期检查结果和抽查情况综合考虑,对通过的项目下拨后续资助经费,对暂缓通过项目在三个月后再重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是否下拨资助经费,不通过的项目将追回已下达经费。
(三)中期检查要求
1.学生材料报送。各项目组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请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学院汇总材料报送。各学院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填写《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请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三、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1.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校全日制研一研二年级研究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在校期间,每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2.鼓励专业交叉融合。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注重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对接,构建院、校、省、国家联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推荐机制,整合校内外指导力量和配套经费,积极培育优质项目。
5.获得资助的团队成员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六项成果中的三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参加校“东湖杯”竞赛(结题时提交“东湖杯”竞赛申报书)。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每个学院最多推荐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各一项。
2.参加申报同学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8、9),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3.各学院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后,请于12月1日前将申报书和匿名申报书(申报书正本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匿名申报书一式五份)和《2019年度项目汇总表》(附件10,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逾期不候。
4.研究生院开展立项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学院分配数量将结合各学院上年度的立项汇报、过程评估、结题质量来分配,择优向校团委推荐申报项目。
5.相关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
联系人:唐慧丽
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联系邮箱:tanghl@zafu.eud.cn
材料上报地点:行政楼415
威尼斯432888cam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8日